出版倫理與學術不端聲明
本刊致力於推行最高規格之出版倫理規範,並要求所有投稿作者恪守「出版倫理委員會」(COPE)所訂定之出版倫理高標準。任何學術不端行為均將依據 COPE 指南嚴肅處理。
作者須確保投稿文章為其本人之著作,且無全部或部分剽竊情事。作者亦須保證投稿文章具備原創性,非作者既有著作之全部或部分重複發表,且不含任何偽造數據。作者有責任確保文中所有具版權之素材均已獲得出版許可;若素材之版權非作者本人持有,未經授權不得重製。
《外國語文研究》為同儕審查期刊,作者有義務參與雙盲同儕審查程序。
作者須確保投稿文章中所有數據真實可靠。作者應確認其對論文研究有實質貢獻,且所有(並僅限於)對文章有貢獻者方可列為作者。作者有責任確保研究過程中未對參與者造成任何生理或心理傷害;對於未同意公開個人資訊或公開後可能危及生命安全之參與者,其個人細節(包含文字引用、影像及任何影音補充資料)必須完全匿名處理。此外,若發現錯誤,作者應配合提供撤稿或勘誤。
最後,作者應確保每一篇投稿至本刊的稿件均經過潤飾,其表達清晰且語法與拼寫均無誤。稿件獲准接受後,作者須簽署具法律約束力之聲明書,確認已符合上述標準;若有違反,作者須承擔相關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
在「雙盲」審查過程中,審稿人與作者的身分均保持匿名。本刊依據審稿人之專業領域進行遴選。投稿論文至少由兩位獨立審稿人及本刊編輯人員進行審查。
審稿人須評估:稿件是否曾在其他期刊發表、方法論是否嚴謹、結果是否清晰呈現並支持結論、參考文獻是否適當,以及是否對社會科學領域具實質貢獻。審稿人依下列量表評定稿件:「推薦刊登」、「修改後刊登」、「修改後再審」及「不推薦刊登」。審查決定連同審稿建議將發送予通訊作者。編輯部保留稿件接受或退稿之最終決定權。
作者有權要求審稿人或其他接觸稿件之人員不得剽竊其研究構思或成果。此外,審稿人有責任保持判斷之客觀性;不得與研究內容、作者或研究資助方產生利益衝突;應指出作者尚未引用之相關已發表著作;並對審查稿件嚴格保密。
編輯擁有接受或退稿之完整職權;僅在確信稿件品質後方予接受。若發現錯誤,編輯應推動更正或撤稿之發布,並維護審稿人之匿名性。編輯處理稿件時不得產生利益衝突。
若編輯認為在處理稿件時可能存在利益衝突之疑慮,應向總編輯聲明。總編輯將另行選定審稿人並做出最終決定。此程序亦適用於下列情況:編輯本人投稿、作者與編輯隸屬同一機構、或作者與編輯之關係(如摯友、合著關係或競爭對立)可能導致偏見之疑慮。
編輯委員會成員負責監督並維護出版倫理。這包括:對剽竊與偽造數據採取嚴格政策;致力於在必要時發布更正、澄清、撤稿及致歉聲明;並嚴禁因商業需求而損及學術與倫理標準。
一旦發現已發表論文存有重大錯誤、誤導性陳述或扭曲之內容,本刊將立即予以更正。若經適當調查證實內容涉及造假,則將予以撤稿。撤稿聲明將於讀者端及索引系統中清晰標示。